就实际情况而言,卖掉房改房、再买一处房子,理论上讲是毫无问题的,但个人在具体操作中总有一个环节接不上,就是卖房与买房不可能同步进行,二者之间需要有一个过渡阶段,从北京的情况看,卖房者从提出申请,到交易成功换回现款,所有环节全部顺利的话,至少需要三个月的时间,此时再去购买新房更需要一定的时间选择与比较,如考虑新房装潢的因素,起码得几个月时间。期间如何过渡,是个非常现实和普遍的问题,想改善住房的人往往没有多余的房子,也没有相当宽裕的钱,那么是先卖房还是先买房呢?
假如有个二手房收购公司,卖旧房者在取得原产权单位同意后,先去该公司洽谈好收购条件,再去物色需要买的房子,看准了就马上把房子卖给收购公司,接着就去买新房。而收购公司在具有房产评估、办理过户手续、代扣税费等一条龙服务职能外,同时还经营买卖旧房的生意,想买旧房的人则简单、方便得多,去公司随意挑选就行,并当场办理过户手续。
考虑到大部分换房者的需要,二手房收购公司还应开设旧房租赁业务,即旧房主可以以租赁形式继续居住一段时间,一则以便购买期房的旧房主继续在自己原有的房子里方便地过渡;二则换房后留有宽余的时间挑选新房、布置、装修新居。
二手房收购公司,形式上类似于中介但与纯中介不同的是,需有相当的经济实力、一定数量的收购资金和相关的专业人才及多种服务职能。
看来,“房改房”上市不仅可带活楼市,还可给市场带来新的商机,产生一个新的行业,关键是如何把买卖商品有效地加以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