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多岁的王先生是名公务员,已有两套住房,妻子韩女士是一家企业的出纳,家里有笔积蓄,觉得放在银行贬值,两口子就决定再买一套房。因为限购令,两人不得再在郑州市区买房,就决定先办假协议离婚,将房产全部归到妻子名下,王先生再去市区购买一套房,双方还一起生活。后来,王先生与韩女士在生活中产生矛盾,王先生就说双方已离婚,“两套房子都归你了,你就不要管我了”,为此韩女士常常暗自流泪。
说法:有人想到用伪造纳税、社保证明及假离婚、假公证来应对限购令。在一时得到好处后,由此引发的风险也不期而至。
夫妻假离婚,将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两套住房分给夫妻一方,另一方以名下没有住房为由再去购买一套住房。此种行为可能导致分得两套房屋的夫妻一方,假戏真做,假离婚后拒绝复婚,使在离婚时没有分到一处房产的一方落得人财两空。
郑州限购令规定,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为了规避这一要求,购房人与某公司串通,该公司为其补缴了1年的社保后,使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取得购房资格。但出具假证明的公司将会面临劳资纠纷的风险,既然为员工补缴了社保,证明公司与员工之间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存在。一旦发生纠纷,公司将很难证明自己是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