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12月15日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再度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行政强制拆迁将取消,须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草案仍未涉及集体土地及其土地上不动产的征收与拆迁问题。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是建言五教授之一,据其透露,二次征求意见的新征收条例或将在明年两会前后公布,而《土地管理法》或将在明年四五月修改。
姜明安前日表示,目前国有土地征收不是主要问题,矛盾主要发生在城乡接合部和郊区,“80%的问题发生在集体土地上,集体土地上拆迁条件没有限制,程序没有限制,且补偿太低”。
盛廷版《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建议稿在增加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制度体系设计的同时,一并考虑了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协议搬迁。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在明说,这份建议稿是由40位征地拆迁专业律师共同完成。
盛廷版的建议稿中,在不动产征收应当遵循的原则中增加了比例原则,即在遵循公证补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的同时,如果通过其他方式能实现征收目的,不得启动征收程序;征收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姜明安认为,建议稿中这个原则的确定“非常好”。
按照建议稿的说法,征收补偿可实行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以及货币与房屋产权调换结合的三种基本补偿方式,不动产权利人有权进行选择。而且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在不降低不动产权利人当前生活水平,并保障其长远生计的原则下,积极探索作价入股、安排就业、社会保障等多种方式。
姜明安认为这一条立法建议是一个亮点。他举例说,“这块地不是要搞建设吗,我(被征收人)入4%的股,每年都可以分红”。
此外,征收计划预案与听证制度从程序上确保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这就是说,在程序上要有征收计划预案制度、两次听证制度、要求征收部门制作规范的征收计划预案,并在限定时期内进行张贴公告与新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