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该套房屋还有房贷未还,按照合同约定,由蔡女士出20万元帮卖方还贷,但卖方需要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公证书由乐嘉房产公司保管。
“我就开始等中介通知我何时出钱办理提前还贷,但一直没有等到通知。”蔡女士说,11月6日,她发现距签订合同已超过40天,便找到乐嘉房产公司沟通违约索赔之事,“得到的答复却是已经通知了我,我没有去而已”。这让蔡女士感到震惊。为了证明中介说谎,蔡女士特意打出了9月和10月的话费清单和短信清单,根本没有中介所说的号码。对此,乐嘉房产公司完全不予理会,并于当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她前去办理违约赔偿事宜。
蔡女士认为,根据合同,超过40天未办理提前还贷解押就是违约,至于卖方是否已办理委托公证她不知道,但若因中介未通知她前去办理提前还贷,她个人就不存在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