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用于涉外方面的)
第三条 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四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在单位中的职务)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基础工作第六条 工程进度计划第七条 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发 包 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年月日承 包 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年月日鉴(公)证意见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