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在物业管理企业中工作多年,通过对实践经验的总结,造成物业收费纠纷有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几方面的原因。
首先,开发商遗留的问题。例如给业主一些虚假承诺,公摊面积不实、施工质量低劣、规划的配套设施不到位问题、项目分期开发影响居住环境、售后服务不到位等,在业主接房后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自然将矛头指向物业管理企业。而面对这些问题时,物业管理企业又缺乏对开发商的有效制约,不能从根本上去解决业主面临的问题,从而引发业主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维权。
其次,业主的办事方法有时也是“凭感觉”,开业主大会讨论时,有的业主发言时像小孩子吵架似的发泄情绪,这对于事情的解决于事无补,只会使矛盾不断升级。而在物业管理较发达的国家或地区,业主如果认为物业管理收费过高,会理性地审查物业管理公司的预算报告,或找评估机构来对其收费进行公正评估。
再次,物业管理公司存在不规范运作,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和管理缺乏专业性,不能提交物业收费的预算、决算等财务报告,无法让业主了解他们所交纳的物业费究竟是如何构成和分配使用的。比如地下停车库收费,应该明确列出管理人员工资、设备费等费用支出项目情况,让业主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而有些物业管理公司在出现纠纷后,常常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解决问题,通过停水、停电或者暂停电梯使用来管制,这种行为明显扰乱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激化了矛盾。
最后,还有一个不能回避的原因就是法规尚有“真空”地带。比如,空置房如何交纳物业费就缺乏明确规定。在实际中,相关的纠纷也是五花八门,开发商没有卖掉的房子,有些就不交物业费,而这些支出摊到其他业主的身上,便会抬高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