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全部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还是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全部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3、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1、加快房源入市,全面建立在建楼盘清单。在建楼盘已达预售条件的,必须在3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证;已办理价格监制的,必须在20日内办理预售许可;已办理预售许可的,必须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捂盘惜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
2、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
3、在长沙市稳定就业且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暂停企业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购买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5年后方可转让。
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满2年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商品住房。落户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大学生,不得作为单独家庭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后,任何一方2年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