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区(县)】【小区(街道)】【幢】【座】【号(楼)】单元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买卖双方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3%,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元。
2、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80%,即人民币元。
3、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3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10%,即人民币元。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