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先生通过中介购买“学区房”一套。合同约定,卖房人李先生应在交付房屋前将户口迁走。双方在中介帮助下顺利办理过户手续,但交房时李先生一家户口没有迁走。一等就是半年多,田先生的孩子马上要入学了,户口还是迁不过来。
迁移户口是房屋买卖合同中出卖方的附随义务,一般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都会有相关约定,即出卖方应在房屋交付之前将户口迁出。但鉴于户口迁移涉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若出卖人下落不明等,则买房人请求法院判决卖房人迁移户口,法院是否会依法受理尚存不确定性。
在签订合同时可约定将迁出户口作为支付尾款的前提条件,一旦户口未迁出,则尾款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可约定若卖房人逾期不迁户口并超过一定期限的,则买房人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并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