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邓某素有私人恩怨。邓某为报复王某,在自己实名微博上发布了涉及王某个人隐私的微博,令王某深受困扰。王某和邓某交涉,要求其删除曝光自己的隐私信息,遭到邓某的拒绝。
王某遂花3000元对邓某的微博侵权内容进行公证保全,并花费3万元请律师起诉王某,要求赔偿上述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邓某侵犯了王某隐私,判令其赔偿王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第一招:发现网上出现侵权帖子,被侵权人应该按照网站上公示的路径去投诉,通知网站删帖。被侵权人通知网站侵权,应做到合格、有效。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内容应包括姓名、联系方式、侵权内容的地址及删除相关信息的理由。同时应保存网站没有履行或者没及时履行责任的相关证据。如果网站不删帖,可据此起诉网站。
第二招:遭到匿名网络用户发帖侵权,被侵权人应确定发帖人真实身份,保存相关证据并予以起诉。被侵权人可先诉网络服务商,获取匿名用户的真实信息,将其追认为被告人。
第三招:被侵权人可在保存证据后,对证据进行公证。这么做虽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但在诉讼中对被侵权人较为有利。法院在判决时还会判令被告赔偿被侵权人的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