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团购网站是代表其招揽的众多消费者与商家洽谈购买事宜,最终消费者与商家签订购买合同,则团购网站所提供的服务是居间服务,仅为买卖双方传递信息、居间撮合。在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时,与团购网站没有关系,团购网站不需要对买卖关系发生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团购网站的居间行为存在过错(如在发布团购消息时,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没有对商家进行审查,或者与商家合谋欺骗消费者),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就要与该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团购网站以发布网络商业广告形式邀请消费者委托其代为购买商品,即团购网站与消费者签订委托协议,明确约定购买商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价格等,然后以团购网站的名义向商家采购,再交付给消费者,并从消费者处收取一定的报酬,则团购网站与消费者签订的委托协议即属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若因团购网站的过错导致消费者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团购网站赔偿损失。
如果团购网站以低价购进某商家产品,并通过团购方式销售给消费者,即网站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作为卖方,团购网站应当对其出售商品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网站供货不符、逾期供货、供货质量不合格,消费者有权要求团购网站负违约责任。因商品质量缺陷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团购网站应予赔偿。
其次,仔细阅读网站公示的细则,明确该产品是否标有“不可退换”、“有效期限”等相关标志;在与团购网站达成协议时,应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明确出现商品或服务问题时由谁承担赔付责任,特别注意应当约定出现争议协商不成的情形时的管辖法院,并注意保存确认短信、确认页面,并尽量保留团购内容页面等交易行为的凭证。
最后,在出现质量或服务纠纷时,因小额交易的维权成本相对较高,很多消费者不愿意投入时间、精力和金钱启动诉讼程序,则可以通过集体维权的方式向团购网站或商家主张权利,促使问题以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