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甲方委托,乙方在对该物业的整体布局、内外部环境、工程进度、房型和房屋内部结构、经营业态等一切有关本项目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乙方将依据对该物业的经营业态定位,向甲方提供该物业整体招商策略及招商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乙方须单独就该物业地下一层、地上一层至四层向甲方提交招商计划,供甲方审核批准,并按照甲方审核同意的招商计划进行招商。乙方不得违反甲方审核同意的招商计划招商。
乙方应主动、及时提供广告方案、招商中心包装方案、户外看板(POP)、灯箱旗帜、横竖幅招商文案。
乙方应主动、及时提供宣传策略(SP、RP)制定,推广创意稿、单片、平面稿等。
乙方应主动、及时提供广告计划表(行程表、预算表),媒体版面、报章杂志软广告方案提供、展板、平面效果图等制作。每月底提交下月广告计划(含预算)供甲方审核。
乙方将充分运用自身的信息网络,运用适当、有效的方法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联络适合该物业的经营商家。
乙方应成立招商小组进驻项目招商中心,负责接待所有来访商家并做好登记工作,依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接待、确认、谈判和成交。
乙方应当配备一名招商经理负责与甲方沟通有关具体招商事宜,管理日常工作。乙方应认真负责的做好客户的接待工作,但乙方不得随意对客户承诺,如客户提出附加条件,乙方须与甲方进行协商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就外部市场及该物业招商情况与甲方进行招商例会。招商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必要时可由甲方临时召集,会议由乙方主持并作记录,会后由乙方制成会议纪要给与会各方。
未经甲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成后,乙方均不得使用或泄露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