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权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在财政利益和政治晋升的双重激励下,天然地具有利用中央政策扩张投资的强烈动机,大规模投资计划为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披上了合理性外衣,也为其“搭车”推出规模庞大的投资规划提供了依据,这在刺激经济增长的初期得到了国家和公众的认可。为在新一轮投资竞赛中夺得先机,各地大型建设项目迅速上马。中央推出4万亿大规模投资计划不久,各省相继出台的投资计划总额合计约为20多万亿元,仅今年上半年就有110多条高速公路开工修建,个别省甚至推出了总额为2万多亿元的投资规划。
高涨的投资热情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但资金来自何方呢?在经济复苏前景不甚明朗的形势下,社会资金不会贸然出手。资金只能来源于财政、银行和公司发行的债券。但是,在经济增长出现困难的情况下,财政收入的形势也不乐观,财政收支紧张矛盾非常突出,财政收入的质量不高,收入总额虽大,但可用财力占比不大,根本不能为庞大的投资计划提供支持,很多地方出现了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到位不足、严重影响投资项目进度问题。
据此推断,项目投资的主要来源是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近期国家降低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政策也为信贷资金的进入提供了条件,缓解了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不足的困难。于是,在市场流动性充裕的环境下,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竞相追逐的对象,而商业银行为了扩大信贷规模,并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也愿意将资金借给具有资源控制权的地方政府。但受《预算法》制约,地方政府不能直接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预算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满足融资需求,地方政府采取了财政机会主义的做法,绕过现有制度,通过设立各种各样的政府融资平台从商业银行获取信贷资金,从而形成脱离人大监督的政府隐性债务。根据国内商业银行公布的中期财务报告,有地方政府担保的高速公路、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园区工程等项目贷款几乎占商业银行新增贷款的1/3。不过,这种做法虽然暂时规避了制度的限制,但并不能掩盖地方政府与银行之间的真实借贷关系,随着贷款金额的累积,由隐性债务引起的财政风险也同比增加,一旦资金链条断裂,未在政府资产负债表中体现的债务会突然爆发,甚至会演变为财政危机和政府信用危机,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