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商帐追收管理是指企业在履行了己方的合同义务之后,通过友好协商、正式敦促、向有关部门投诉或申请调解、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要求对方尽快履行其合同义务的做法和管理体制。广义的“商帐追收管理”既包括企业作为卖方交货后追收拖欠货款;又包括企业作为买方付款后要求对方交货,或因对方货物有瑕疵而进行索赔。对于第二种情形,本文暂不讨论。
“货款拖欠”是一个让贸易商经常遭遇且又熬心费神的问题,它不仅会占压企业资金,降低企业效益,而且会限制企业开拓新的业务。在国际贸易中,货款拖欠问题更加普遍,而且由于买卖双方地处不同国家,追讨欠款的成本昂贵,使该问题更加棘手。入世后,国内企业从事国际贸易的机会越来越多,其遭遇货款拖欠的情形也将越来越多。这就要求国内企业建立一套适应国际贸易公约和惯例的商帐追收管理体制,以减少企业损失,提高企业效益,并致力于新业务的开拓,赚取更多的利润。
根据笔者的经验,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外方拖欠货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国内企业发货有一定的质量瑕疵,经协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二是外方资金紧张,不愿按期支付;三是发生市场变动或其客户拒绝付款,而导致其发生损失,无力支付货款;四是某些不法外商自始就是存心骗取国内企业的货物。除第四种情形属于国际诈骗,应由公安部门解决之外,国内企业可以向各地的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申请调解,以达到在不伤和气的基础上友好地解决货款拖欠纠纷的目的。国际商会和调解中心在国内外有广泛的服务网络和较高的影响力,调解员具有一定权威性,调解程序相对灵活,调解成功率较高。例如,河北某进出口公司与墨西哥客户拥有10余年的贸易伙伴关系,但由于当地市场发生变动,使外方资金紧张,拖欠了河北公司20余万美元,对中方的催款不予理睬,河北公司遂申请河北国际商会调解。该商会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向外方致函,分析了双方权利义务,并以国际商会名义发出敦促意见,后经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谅解备忘录”,在约定了外方偿还拖欠款项时间表的同时,还约定通过新业务来弥补双方各自损失。目前,外方正按还款协议偿付欠款,并开展了几笔新业务,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