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信用信息是指国家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信用有关的行为记录。省级有关国家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企业信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审查,并在政府专门网站上发布企业信用信息,实现国家机关信息互联和共享,为行政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并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二)我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现代通信和网络技术构建的硬件平台为支撑,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日常监督管理信息为基础,并整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关于企业的信用信息构成。
(三)首批参与我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省级国家机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方税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国家税务局、省环保局、贵阳海关、省物价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系统首先在上述15个国家机关试运行,并根据试运行情况逐步扩大互联范围。
(四)登记注册地或主要营业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其信用信息均应当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二、企业信用信息的主要内容企业信用信息由以下五部分信息组成,并按类别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一)身份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在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申报行政审批事项及年检的基本情况,以及各行政机关掌握的应对社会公布的各类企业登记、资格认证信息,包括登记、许可、变更、注销或者撤销的内容。下列信息记入身份信息系统:
(二)守信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无违法违章记录,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奖励、表彰以及涉及企业良好记录的其他信息。下列信息记入守信信息系统:
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表彰的情况;
6?通过国际质量标准认证,以及产品被列入国家免检范围的;
(三)警示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国家机关处罚或有一般性商业失信行为,需要予以提示的信息。下列信息记入警示信息系统:
1?经工商机关年度检验被确定为b级企业或未通过年检的;
4?专项行政许可未通过国家规定检验、检查,被责令限期整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