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口岸监管模式是“大通关”建设的重要内容。口岸查验部门要按照国家关于通关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通关作业改革,改变传统的集中在口岸办理货物通关手续的方式,实行“提前报检,提前报关,实货放行”的通关模式。积极采用风险管理等先进管理方式,抓紧建立企业诚信系统和信誉评估体系,根据不同企业的资信等级,采取不同的通关管理方式。外贸、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实施相对统一的企业分类管理。
武汉海关要按照海关总署的要求,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逐步实现从以货物管理为主,向企业与货物管理并重转移,逐步完善“提前报关、实贷放行、便捷通关、担保验放”等便利措施,使更多的外向型企业能够享受便捷通关;实行预审价、预归类、原产地预确定制度,加快通关速度,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进一步做好关区内的转关运输工作,完善操作办法,简化手续,缩短各环节的通关时限,确保我省外贸企业进出口通关顺畅;在严密监管的基础上,改进和完善查验制度,提高查验效能,降低查验率。
检验检疫局要进一步调整检验检疫模式,加强前期监管和后续管理,缩短口岸查验时限;从主要依靠批批检验转变为过程检验、抽查检验,减少抽查比例,实行便捷通关;尽快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完善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体系,提高把关服务的效能和水平;在口岸现场实施“六个一”监管模式。
武汉航空口岸现场各查验单位,要在严格把关的前提下,改进现行的查验方式,减少程序,提高出入境旅客的通关速度。
加强出口转关工作,帮助出口企业及时办理外汇核销和出口退税。加强港航监督和安全管理,保证外贸船舶进出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