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中强调要“加强部门间的信用信息披露和共享,向社会公布诚信企业名单”,坚决打击借资源整合、经济转型之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通过公布“红名单”,既为金融机构筛选贷款企业提供便利,有助于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又为企业增强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
大力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吸引更多资金投入。继续拓展企业资信评级,促进企业融资。加大质押融资的推广力度,推动融资租赁登记公式系统的应用,扩大担保物的范围,提高可担保财产的利用效率,有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促进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改善。
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是中小企业的“经济身份证”,可帮助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了解其信用状况,防范信用风险,为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创造更多的融资机会。
甘肃省将依托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搭建一条沟通企业和银行的信息桥梁,通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征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建立起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帮助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融资主体了解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同时利用信用信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形成中小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得到优惠和便利,对失信者给予惩罚和限制,全面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
广东担保机构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发展非常快,担保机构为广东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为广东经济平稳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为使担保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更好的发挥作用,刘局长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信用评级工作对规范担保行业发展、提升担保机构信用能力和融资担保能力的重要意义,在尊重担保机构自主意愿的基础上,切实组织引导担保机构参加信用评级工作。二、加强联系。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担保行业协会要加强评级信息的沟通和联系,认真听取担保机构对评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评级情况及时向省中小企业局反馈。三、加强监管。要加强对信用评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评级程序,统一评级标准,确保公平、公正、有序开展信用评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