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外观设计保护的有效期最长为25年,每5年续期一次。
中国台湾地区,称为新式样,新式样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算十二年届满;联合新式样(指同一人因袭其原新式样之创作且构成近似者)专利权期限与原专利权期限同时届满。
韩国外观设计,自授权注册之日起生效。韩国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15年。
法国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为5年,并可每5年续展一次,最长不能超过25年。
日本:外观设计的保护期为15年,从登录日算起。(与中国专利制度的另一个明显区别是,在日本,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在某一时间段,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之间可以相互转换,这一程序可以让申请人既可以在申请之前选择保护类型,也可以在申请之后选择或者改变保护类型,为申请人提供了灵活的保护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