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见下表3)是来自我国相关省市的商业方法专利申请量之间的对比情况。
表3列出了专利申请量排名前12位的省市。从表3可以看出,北京、台湾、上海、广东、辽宁、江苏等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在专利申请量上占据着绝对优势,其中北京、台湾、上海、广东、辽宁和江苏这6个省市的专利申请量的总和为3135件,占来自国内的商业方法专利申请总量的56.50%,另外,黑龙江、山东、天津、湖南、湖北和福建等东部和中部省市的专利申请量也相对较大,这与我国各省市的经济状况和科研实力基本吻合。
第8版之前的国际专利分类表未对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领域进行细分,而第8版国际专利分类表则实现了对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领域细分,主要包括以下7个领域:
G06Q 1000:行政,例如办公自动化或预定;管理,例如资源或项目管理。
G06Q 3000:商业,例如行销、购物、签单、拍卖或电子商务。
G06Q 4000:金融,例如银行业、投资或税务处理;保险,例如风险分析或养老金。
G06Q 5000:专门适用于特定经营部门的系统或方法,例如保健、公用事业、旅游或法律服务。
G06Q 9000:不涉及有意义的数据处理的专门适用于行政、商业、金融、管理、监督或预测用途的系统或方法。
G06Q 9900:本小类的其他各组中不包含的技术主题。
图2(见下图2)显示的是截止到2008年9月业已公开的G06Q分类号之下的5848件专利申请的领域分布情况。
从图2可以看出,商业方法专利申请主要集中在“行政和管理”、“商业”、“专用于特定经营部门的”这三大领域中。虽然不少专利申请同时涉及多个领域或者说同时具有多个国际专利分类号,即上述三大领域的分类号并不一定都是相关专利申请的主分类号,但由上述数据可知,94.10%的相关专利申请都涉及到这三大领域。
虽然商业方法专利申请最早兴起于买卖交易和金融服务等最为典型的商业领域,但由上述数据可知,目前商业方法专利申请已在行政(例如办公自动化或预定)、管理(例如资源或项目管理)、特定经营部门(例如保健、公用事业、旅游或法律服务)等非典型的商业领域得到极大应用,涉及到越来越多的人类行为和社会活动。因此,可以预期的是,商业方法的发明将涉及越来越多的领域,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一件专利申请能否被授予专利权,这通常是专利申请人、竞争对手以及其它相关方最为关心的问题。
截止到2008年9月,已经结案的主分类号为G06F 1760或G06Q的商业方法专利申请有706件。图3(见下图3)显示的是上述706件已结案的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
从图3可以看出,在已经结案的主分类号为G06F 1760或G06Q的商业方法专利申请中,授权率仅仅只有15%,而“视为撤回”、“驳回”及“在先撤回和主动撤回”这3种最终未获得专利权的情况比率之和占到了85%。由此证明,我国对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审查持甚为谨慎的态度。
另外,“视为撤回”的比率占到了总量的54%,占未获得专利权的总量的63.53%。究其原因,专利审查员通常在审查初期便持谨慎态度,并向专利申请人传达出其不具备授权前景的讯号,而专利申请人亦对此不做答复或不再申辩,这也从侧面说明社会公众对很多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的不可专利性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专利申请量稳步增长、发展匀速。商业方法专利申请量的变化主要取决于3个方面:宏观经济形势、商业方法所涉及的信息技术自身的发展以及专利行政部门的专利审查态度和司法机构的审判标准。
在商业方法专利申请量总体上已经维持了多年的匀速增长的情况下,由于以上3个方面、尤其是国内的以上3个方面都未发生大的变化,因此预计我国的商业方法专利申请量依然会保持目前的稳步增长、匀速发展的态势。
涉及的领域更广、影响更大。虽然商业方法专利申请最早起源于买卖交易和金融服务等最为典型的商业领域,但从前文的统计数据来看,目前商业方法的相关发明已在诸如行政、管理、公用事业、信息资讯等非典型的商业领域得到极大应用并形成了相关的专利申请,涉及到越来越多的人类行为和社会活动。因此,商业方法的相关发明正在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国家、地区或企业在工商产业和信息产业领域的综合实力。因此,我国对于商业方法领域相关发明的专利审查态度和专利保护态度必然会吸引国内外越来越多的关注。
来自国内的专利申请后来居上。虽然我国早期的商业方法专利申请主要来源于国外,但从前文的统计数据来看,目前来自中国大陆的和中国大陆之外的商业方法专利申请总量基本持平,在数量上基本上能够和国外平分秋色,如果加上来自台湾的近千件商业方法专利申请,则更会在数量上略占优势。从起步较晚到平分秋色,这证明我国企业和公众对商业方法领域的专利意识在逐渐增强并在奋力追赶国外的“先行者”。
另外,截止到本稿完成之日,笔者正在参与“计算机软件领域专利状况”的调查工作,从目前收到的部分社会反馈情况来看,不少企业对商业方法专利申请已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已经参与其中或准备参与其中,这都将为我国商业方法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知识产权报 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