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冠通过纽约公关公司Powell Tate在周一发布了他们修正诉讼的声明。唯冠在声明中称,苹果在获得iPad商标时存在故意误导欺诈、隐瞒欺诈、诱惑欺诈和不公平竞争行为。
“证据表明,唯冠台湾和苹果代理商在2009年12月23日签订的协议是因为后者的隐瞒欺诈和重要事实压制所促成的,所以,2009年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唯冠在声明中称,“一旦协议因为欺诈被判无效,那么iPad商标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以及越南的使用权将重新归属唯冠台湾。”
诉讼称,苹果在购买唯冠持有的所必需iPad商标时采取了“时间压迫”的方式,并采取了事先预谋欺诈策略,因为苹果知道唯冠会反对其采用“类似商标”。
“为了进一步实现这个骗局,苹果借助名为Farncombe International的中介和公司常务董事格雷厄姆?罗宾逊(Graham Robinson),编造了一个精心制造但虚假的借口来完成唯冠IPAD商标的购买。”唯冠称,“苹果还创建了一家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简称IPAD Ltd)的特殊目的公司,隐瞒了IPAD Ltd实为苹果代理公司的事实。”
“罗宾逊后来进一步通过使用别名来掩盖苹果与此事件的关联。乔纳森?哈格里夫斯(Jonathan Hargreaves)是其用来与唯冠谈判时所采用的名字。”
罗宾逊还被指控回避唯冠有关IPAD Ltd业务属性的质疑,他只是表示后者是一家“新创建的公司”。
“我相信你们能够理解,由于公司还没有做出任何公开声明,所以我们还没准备好公开公司的业务信息,”罗宾逊表示,“就像我在最后的陈词中提到的,我可以保证,公司不会与唯冠形成竞争。”
周一早些时候,路透社引用专家的话称,苹果的保密情节对于他们在法庭上辩护并不有利。纽约商标权律师马丁?斯维莫尔(Martin Scwhimmer)表示:“我从没遇到过这种水平的计谋。”
不过其他专家认为,唯冠无法直接对苹果提起诉讼,而是只可以对苹果特殊目的公司IPAD Ltd提起诉讼,因为是IPAD Ltd购买了实际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