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自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各部门出台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姜增伟: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要求,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出了36项重点工作,其中13项为领导小组重点督办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公安部、农业部、文化部等11个部门共梳理出重点督办案件80起,涉及国内18个省区市和美国、法国、意大利等多个国家,涉及LV、AMANI、BOSS、NIKE等国际知名品牌和国内产品商标、专利以及著作权等多个领域。
截至目前,公安、农业、文化、工商、海关、质检、新闻出版(版权)、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均查获一系列假冒侵权案件,涉及服装、箱包、电器、音像制品、办公用品、药品、洗化用品、烟酒、面粉、饮料、种子等多个领域,涵盖了生产、销售等相关环节。
例如,截至去年12月底,质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7万人次,立案查处案件2550起,查获违法产品货值9857.08万元。各地“扫黄打非”、新闻出版、版权、文化执法等部门共办理各类侵权盗版案件2146件,查缴侵权盗版出版物600多万册。截至去年12月20日,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36.7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万余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56个,吊销营业执照39户。
去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在专项行动中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676起,涉案价值达8.35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586人,捣毁制假窝点342个,打掉批发销售团伙166个。去年10—11月,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39件439人,已经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0件598人提起公诉;法院系统共新收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40件,审结221件,生效判决303人。
记者:这次专项行动的时间只有半年,如何确保取得切实效果,而不是流于形式?
姜增伟:要确保专项行动见成效,我认为关键是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执法协作,对重大案件及时会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二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三是加强对地方的督导检查,推动落实责任,严厉查处各类干扰知识产权执法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
为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例会制度、信息统计和进展情况通报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及督导检查制度,适时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专项行动重要事项,每周统计通报重大案件查办情况,确保每个督办的重点案件都有着落、有结果。
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做到假冒侵权行为打击之后不反弹,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将专项行动与长期的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近期将出台《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解决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办案中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
与此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展示我国政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记者:现在街头贩卖盗版光盘等现象依然较多,如何打击这一类行为?普通百姓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反映各类问题?
姜增伟: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一直是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2000年至2009年,“扫黄打非”及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连续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3686起,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逾7.1亿件。
但实事求是地说,街头贩卖盗版光盘、网上盗版这些问题确实还不时会出现。这次专项行动,我们就把这个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流通领域监管,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参与和支持。为方便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有关执法部门都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比如,知识产权部门的“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工商部门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版权部门的“12390”侵权盗版举报电话,商务部门的“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等等。
消费者和权利人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时,可以拨打举报投诉电话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消费者和权利人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比如可以向侵权者发侵权律师函,也可以提起民事处理请求或诉讼,还可以通过刑事报案的程序向公安机关举报。全国和地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以切实保障权利人和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得到依法处理。(人民日报崔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