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唱片公司加入了音集协,则成为会员,可以委托协会进行维权诉讼。音集协是一个非营利性质的机构,除了保护版权所有人的收益外,还兼有保障娱乐场所合法经营避免官司缠身的义务。”在该负责人看来,目前正在积极和娱乐场所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
昆明市共有300多家KTV,约有近6000个包房,每个包房每天只需交纳8.2元版权费给音集协。若娱乐场所被版权人起诉,签署的服务合同就是有效证据,避免企业遭到不法侵害。
“法律手段只是维权的一种方式,更需要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明靖律师事务所吴斌律师说,500元一首歌已逐渐成为云南省卡拉OK行业侵权的赔偿标准,以前是按照侵权数量进行赔偿,现在转变为年度支付版权费用。“意味着从开业之前到审判时,娱乐场所要对这个侵权时段进行赔偿。”
吴斌说,除构成民事纠纷外,若盗版歌曲超过500部,则构成非法复制传播罪,将要承担刑事责任。目前,500元一首的侵权费相对全国标准已经很低,通过诉讼一方面可以让KTV紧张起来,正视版权费问题,目的是给云南卡拉OK行业敲响警钟,也是对云南的卡拉OK著作权保护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