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手术知情同意书》的意见中,被告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律师辩称《手术知情同意书》记载了手术可能造成缺血,在“术中、术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并发症”一栏有“死亡”二字,说明已经将大出血可能导致死亡的风险告知了患者及其亲属。律师指出:原告提起的是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基于对医疗过失侵权的认知。如果被告术前意识到要有大出血的情况发生,而又不足量备血,则本案的性质就要发生变化,就可能是故意犯罪行为。2007年8月6日下午证据交换时,律师还指出:从之前被告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提交的《手术知情同意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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