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医生热情地向金素琴和她的丈夫介绍说:“我们中心引进了一套新设备,不用开刀,不用切除子宫,就能做掉子宫肌瘤,疼痛感较轻。这种名叫子宫肌瘤射频热凝的手术,目前全自治区只有我们这里可以做。等着做这个手术的人已经排满了队,你们就在这儿做吧!”
金素琴还听说,该服务中心已经为很多患者做过这种手术,效果都很好,术后患者只需输3次消炎液体,每天输1次,不需要住院,3天后就可以正常工作……这么多的好处不禁令她心动起来。
为了保险起见,10月1日,金素琴和丈夫再次去该服务中心向专家了解子宫肌瘤射频热凝手术的详细情况。了解到的结果是,专家所述与那位医生所说的如出一辙,并且说手术不会出现问题,不会带来后遗症。
这样的说法就像是给金素琴夫妇吃了定心丸。10月4日,夫妇俩来到该服务中心,预交了3100元手术押金。经过手术前的检查后,9时45分左右,金素琴进了手术室。
时间仿佛停滞了一般,在手术室外来回踱步的赵东河心急如焚地盼着手术顺利结束。11时40分左右,面色焦黄、满脸虚汗的金素琴终于出了手术室。接下来,服务中心就开始给她输液。
手术大夫说,金素琴的3个子宫肌瘤已经全部被拿掉了,手术非常成功。听了这话,夫妇俩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输完液体后,金素琴夫妇打车回家,刚下车,未吃任何食物的金素琴连续呕吐了6次之多,这一症状令赵东河非常担心。
10月5日,也就是手术后第二天,赵东河陪妻子去服务中心输液,其间向手术大夫询问妻子连续呕吐的原因。手术大夫解释说,这是吸入一种药品的正常反应。
10月5日19时左右,金素琴突然感到腹部剧烈疼痛,豆大的汗珠瞬间渗满额头,一下子从沙发上滚到了地上,金素琴的母亲见状吓得直哭。赵东河急忙与服务中心的手术大夫取得了联系并且向其汇报情况后,手术大夫告诉他先去医院救治。
正当一家人没有主意的时候,金素琴的疼痛有所缓解,赵东河便又与手术大夫取得了联系,大夫说,疼痛是药物反应,1小时后就可以恢复,可能还要发作一次。果不其然,一会儿,金素琴腹部又开始剧烈疼痛。这一次,赵东河果断地打车将妻子送往内蒙古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科大一附院)。经过B超、血压、脉搏、心律等急诊检查后,医院将金素琴转入妇科病房。这时,赵东河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当晚22时30分左右,昆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手术大夫及医务人员赶到科大一附院妇科病房,在赵东河的要求下,配合医院查找病因。因为感到病情特殊,医院请来了多位医生一同会诊。会诊的初步意见不禁将赵东河吓出一身冷汗:昆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给金素琴做子宫肌瘤射频手术时,有可能穿透子宫伤及肠部,可能出现肠穿孔,必须立即采取剖腹探查,如果保守治疗患者存在生命危险。
这一结果对于赵东河来说犹如晴天霹雳。10月6日凌晨3时,科大一附院开始为金素琴做手术。凌晨5时许,手术结束,主刀医生对赵东河说,经过剖腹检查后发现,金素琴腹腔内满是粪便,小肠、直肠被灼伤,小肠穿孔,子宫部位多处灼伤,更让人不能接受的是,子宫肌瘤却没有改变。
一附院的医生还认为,现在的危险是:患者可能出现腹腔感染;患者直肠损伤部位有随时渗漏危险;子宫灼伤部位有脱落出血危险,并且可以肯定的是,金素琴的子宫今后必须切除。
据赵东河介绍,在科大一附院治疗一段时间后,金素琴的病情基本稳定。但是直到现在,她的腹部每天都有胀痛感,向专家询问了多次,都说身体太虚,子宫切除手术需要往后推。
赵东河对于妻子的遭遇气愤难平。想到妻子手术后的惨状,并且更为严重的是,她的子宫肌瘤非但没有去除,反而增大增多,还要面临切除子宫的厄运。赵东河说:“这一切都是子宫肌瘤射频热凝手术惹的祸!”
2004年12月18日,金素琴将包头市昆区计划生育管理局和昆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告上了法庭,要求两被告承担原告的各项损失费用。
今年3月30日,包头医学会多位专家分析认为,昆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违反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手术术种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并且确认,金素琴因为射频热凝手术治疗造成子宫穿孔、肠穿孔等损害,最后鉴定该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昆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完全责任。
5月18日,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对金素琴诉包头市昆区计划生育管理局和昆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做出了民事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包头市昆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次性支付原告金素琴5.9万元(包括医疗费、医疗技术鉴定费、各项赔偿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