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已,顾丽丽只得再次进行手术,手术抽出了大部分注射物,12月2日,顾丽丽出院了。
手术后并没有万事大吉,因为体内还残留部分注射物,要想彻底解决,至少还得坚持抽吸3次。可是,几次向华泰索赔无果,自己也没有固定工作,家里经济状况又不太好,顾丽丽不敢将实情告诉丈夫和婆婆,只是偷偷和姐姐商量,到一些小诊所消炎、打针。发现妻子和以前大相径庭,丈夫不停追问,终于得到了实情,家人商量,不能这样委曲求全。去年7月,顾丽丽向江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月,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此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华泰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因为病痛折磨,去年11月11日,顾丽丽再次住进协和医院。
昨日,记者辗转采访到武汉华泰医院相关负责人,询问“对造成医疗事故的主刀医生是否有处理”,答曰:这是我们内部的事,无可奉告。在问到“是否认为院方有责任”时,回答也是:“无可奉告”,“等法庭判定再说”。
顾丽丽告诉记者,现在,她日日夜夜都得用绷带捆住胸部,一来减轻疼痛,二来也防止注射物“跑得更快”。顾丽丽说,我想告诉其他的姐妹们,改变自己得慎重做决定,慎重选医院。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方琳实习生汪蕾)昨日,记者就顾丽丽事件采访了协和医院整形外科教授孙家明。这位一直致力于隆胸术临床研究的博士告诉记者,注射隆胸风险非常大,一般大医院都不会采用。
孙家明曾经接诊过顾丽丽,他介绍,像顾丽丽这样因为注射隆胸失败而来治疗的病人比较多。他说,这种技术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在国内流行,因为不开刀、痛苦少、方便,所以被夸大宣传。实际上,它有两个致命的缺点:一是其注射材料不成型,若是产生并发症,注射物不可能完全取出;二来,它对操作者的要求非常严,按照规范,注射物应该打在腺体和胸大肌之间,如果只打在肌肉上,将导致无菌性肌炎(虽然不化脓、不感染,但肌肉时常酸痛),如果打在腺体上,则会产生结节,摸起来有大小疙瘩(即注射物),最后不得已只能摘除乳房。最严重的是,这些疙瘩极易和乳腺癌混淆,专业医师都很难发现。
据介绍,注射隆胸因为风险极大,国家药监局去年曾严令:只有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才能运用注射隆胸,但考虑到后果严重,目前,大型医院一般都不采用,常用的隆胸方法是运用假体和自体脂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