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之后的王艳芬到大连的女儿家调养。“难受、发热、冒虚汗、浑身没劲、心慌;正常的月经过了很久也没来。这也不像正常的术后反应啊,我这到底是怎么了。”王艳芬对自己身体上出现的问题很疑惑。
王艳芬在女儿的陪同下在大连当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把我吓坏了。B超等各种影像学检查,都没找到我的卵巢;雌激素测定,在绝经后的水平。我虽然快50岁了,但是这方面一直很正常,怎么一个子宫肌瘤手术之后,就变成这样了,当时他们除了切走了我的子宫肌瘤,还切走了什么?”王艳芬表示。
在与本钢总医院交涉无果后,王艳芬到当地卫生局讨说法。
当地卫生局组织本溪市医学会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本溪 医 学 会 随 后 作 出 了2005-023号鉴定书,结论是不构成医疗事故。
王艳芬不服鉴定,2007年,辽宁省医学会再次组织鉴定,结论依然是不构成医疗事故。“这期间,我到沈阳的医大、北京的协和等医院做检查,都没发现我的卵巢。而我的身体也越来越差,糖尿病、心脏病、骨质疏松……后来我查了相关的文献资料,这些都是卵巢被切除之后可能会发生的生理反应。我都病成这样了,怎么就不构成医疗事故呢?”王艳芬继续到有关部门讨说法。
在王艳芬的努力下,2008年8月12日,本溪市卫生局发函表示,之前的省市两级鉴定在程序上存在问题,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