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我国特定的经济环境下,运用权益结合法却有一定合理性。1.它以合并各方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后的净资产价值入账,无需计算合并成本,确认商誉,会计核算相对简单。2.由于采用账面价值入账,合并后的信息能最大限度地保持其真实性,且合并前后的信息能维持良好的可比性。3.避免了我国市场机制不健全,资产评估体系不完整等带来的公允价值评价被滥用而人为调节利润的嫌疑。4.由于合并利润表中包括被并方合并日前实现的利润,合并净资产的摊销或折旧额相对较低,合并后出售部分资产能释放收益储备,告收益会更可观,在一定程度上将刺激、加速我国企业间的合并步伐。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基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关系,将被投资企业纳入企业集团,取得资产、负债的一方表现为购买者,获得相应对价的一方成为被购买者,净资产由集团外部转移到内部,会计计价应该以在双方均熟悉情况下愿意成交的公允价值为基础,体现购买法的经济实质。
2)要求以现金结算行权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的
3)行权后,在备查登记簿中同时注销相关认沽权证的记录。
一些国有企业也表示,业绩考核的问题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要如何解决?是不是可以考虑国资委出台配套的规定,在股权分置改革年度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考核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中排除支付对价的影响。
王俊峰,孙志明.浅谈新会计准则与合并财务表的方法选择.集团经济研究,2007,.
周勤业,王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若干会计与财务问题研究.证券市场导,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