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监管部门表示他们将会提出大量的补偿要求,其中包括转让股份,这是两家公司所不能接受的。而其他的一些监管部门则指出,他们会完全禁止交易。两家公司同意互不支付违约金。
力拓首席执行官艾博年(Tom Albanese)表示:“从各占一半股权的合资公司成立后所产生的协同效益来看,这笔交易是值得推进的。在过去的16个月里,双方竭尽全力积极地展示出该计划促进竞争的作用,但是监管部门最终还是没有批准我们的计划,我很失望”。
“力拓在皮尔巴拉地区拥有一流的经营资产和扩产的潜力,同时我们已经在加紧推进一个重大的开发项目。我们还有很多涉及集团各个产品的非常有吸引力的增长项目,到2011年12月的未来18个月里,我们计划在重要项目中的投资将达130多亿美元。” 艾博年表示。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