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死者名誉的侵害,其责任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返还、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恢复名誉。在追究责任上应采取特殊诉讼方式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161条规定:“公民死后,其名誉受到侵害,使其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有关人员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诉讼。”当然在死者没有近亲属时,人民检察院可作为诉讼主体来维护死者名誉。下面对这几种责任方式分别阐述。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侵害死者名誉的法律责任》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侵害死者名誉的法律责任》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66ae4289c7284598c1cf2a208daf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