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吞噬两名游泳少年类似的深坑,在董各庄村周围比比皆是。走在董各庄村东,记者看到,大片耕地上遭私挖滥采后形成的大坑已经成群,深的足有40多米,浅的也有20多米。坑与坑之间残留的小块土地高高地耸立在空中。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随着雨水的不断冲刷,吞噬两名少年那座大坑的西侧坑壁,与最近一户村民住宅之间距离仅10米左右。
村民们告诉记者,以前这些“坑群”所处位置原本是大片平整的耕地,近几年,一些利欲熏心的采矿人开始转向村边土地。甚至村里竟发生过村民阻止非法开采活动遭人殴打、恐吓事件。
随后,记者来到荷叶庄西北部时,隆隆作响的机器轰鸣声引起记者注意,几辆卡车正在距离村子不远处的一处矿场中忙碌。记者看到,乡村公路两旁,共有约七八座大型矿坑,面积大的约有两个足球场大。据荷叶村村民们介绍,早在3年前,就有很多人跑到他们村开矿挖土,并建了五六个选矿厂。如今,村里形成了近10个大矿坑,多条下地的道路遭到破坏,遇到雨天不能走人。由于不能进车,今年秋收都成问题。同时,村里铺设的用于灌溉的地下管道遭到严重破坏,已不能使用。
记者在下寨乡武王庄采访时了解到,2006年7月9日下午2时许,该村9岁男童郑丹在村南一矿坑内不幸溺亡。
郑丹的母亲纪翠回忆起来仍难掩悲痛,纪翠玲说,当天下午当得知孩子出事后,她和丈夫及很多村民迅速跑到矿坑,但由于水太深,一直到天黑才把孩子捞上来。“如果水能浅一点,及时将孩子捞上来,孩子也许还有救!”说到这里,纪翠玲的眼泪夺眶而出。出事后,她提出20万元的索赔,钱还没拿回来,便有人开始威胁她:“就给你5万元,否则一分钱也没有!”最终,纪翠玲和丈夫只能默许。
纪翠玲说,儿子溺亡的矿坑距她家田地不到100米,由于只要见到这个矿坑心里就难受,她将那块地承包给了别人。前几天,听说董各庄又有两个孩子被淹死,她同样难受,希望这些矿坑尽快回填。
据了解,9岁男童郑丹溺亡事件20个月后,即2008年3月21日,因涉嫌玩忽职守,卢龙县国土资源局下寨土管所的两任所长陈某(任期:2005年5月至10月)、刘某(任期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被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并于同年5月30日,向卢龙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刘某对该辖区遭到破坏的基本农田没有进行动态巡查,也没就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上级处理,造成遭破坏的基本农田没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致遭到破坏的24.83亩基本农田无法耕种的状态得以延续,乃至造成一人死亡后果。属二被告人工作严重不负责,不履行自己职责。2008年7月3日,卢龙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刘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陈某、刘某不服判决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8年10月24日,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