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妈在理发店门前滑倒了,因为门前的积雪没扫。经医院检查,她胫骨骨折,需住院治疗。
王大妈到理发店讨要说法,而理发店老板却认为王大妈是自己摔伤的,他们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长辛店街道司法所项霄:按照《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理发店实行“门前三包”,具体包括及时清扫门前垃圾、积水、积雪、积冰。如果没有及时清理,导致行人摔倒,政府相关部门将依照规定,对他们处以罚款等处罚措施。
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理发店对前来理发的顾客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其对没有及时清理积雪而造成的他人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