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X新做木工活,一年挣不了2千块钱,巨额赔偿带给一家人莫大的安慰合欣喜,彭X新打心眼里不愿意律师分走7万元。但是他最多不遵守合同,不付那么多代理费,为什么还要去控告黄律师呢骗钱呢?
彭X新当初签风险合同,一是担心打不赢官司,二是担心交了上诉费而不能得到更多的赔偿,所以才无奈答应黄律师出一半上诉费,并且分一半赔偿款,但是既然可以免交上诉费,那律师还有什么风险可言呢?他马上写了控告信,控告黄律师侵吞自己上诉费,骗自己签了风险合同,要求将合同作废。这封控告信使得黄律师靠自己打官司骗当事人钱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
黄律师大叫冤枉,说上诉费是因为客观原因,没能及时退给彭X新。为了证实自己清白,他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共同将彭X新告上了法庭,要求彭X新履行协议并支付7万元代理费。律师状告当事人的消息一传出,一些律师同行们也都站在黄律师一边支持他。
法院最后判决这份风险代理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同时法院从平衡各方面利益的角度,对费用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到4万元。
本案这份风险代理合同中规定的一些内容,如律师要求达到什么目的,怎样收费等,这些核心的内容都是双方的意思的真实表示,律师履行了自己写规定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就符合我们国家《民法》和《合同法》规定。从本案来看,律师可以从费用拿走50%达到7万元之多,这对当事人来说,尤其这种费用的性质来说是巨大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确实显失公平。当地法院从平衡的角度,对费用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到4万元,既合理又合法。
律师在本案中代理过程中,确实有些不当之处,没有及时把二审法院减免诉讼费的情节告知当事人。律师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他负有告知义务,由于是异地办案,没有来得及回所里去盖个章,也不太合适。当然,从这两点观点来看,这个行为还不足以导致风险代理的协议的无效。当事人知道如果在聘请律师的过程中,认为律师侵害自己的自身利益,可以向当地的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