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图网

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制思维导图

感情愚钝
2023-02-18
浏览量: 3
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制
抗辩
履行
合同
抗辩权
一方
违约
双方
同时
双务
合同法
合同履行
先履行抗辩权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一规定在学理上称为先履行抗辩权制度,与该法第六十六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和第六十八条(不安抗辩权)其同构成我国的双务合同抗辩权制度。双务合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的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依法拒绝对方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权利,这种抗辩权是一时的抗辩权,具有阻止对方请求权的效力,但不能消灭对方的请求权。一般来说,在有先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制》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制》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8d79af5b25f27eff637c1622f4c43009

思维导图大纲

相关思维导图模版

首页
我的文件
我的团队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