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买受人签订合同后,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出卖给第三人,怎么办?
“从7月1日起,全省居民在购买商品房时有权利提出使用‘范本’。”省住建厅房管处李富忠告诉记者,与现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相比,“范本”以针对现实中出现的因商品房权利有瑕疵导致购房人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形,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是对购房人利益的有力保障。
在现实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商品房出售后,出卖人却擅自变更规划或设计的情形,比如预购的商品房阳台变成了飘窗,导致购房人利益受到侵害。“有鉴于此,‘范本’约定了出卖人不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义务,以及在有关部门同意变更情形下出卖人对购房人的告知义务。并约定了买受人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以及出卖人未履行告知义务时买受人可获得的救济。”李富忠说。
按揭买房,交了首付,购房合同已签,但由于别的原因办不下来贷款,怎么办?“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很常见”,李富忠说,“范本”中约定,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而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时,当事人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及解除合同或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分别如何处理,“公平设定了双方的权利。”
同时,针对很多车位买卖并不另行起草合同,而是同样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实际状况,“范本”第四条“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二)款对商品房的规划用途增加了“【车位】”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