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技术保密合同,合同如下:第一条 保密内容和范围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5、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它企业内任职。第三条 协议期限1、聘用合同期内。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第四条 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5.1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5.2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甲方的责任(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应向乙方支付罚款 元,并按约定给付乙方有关待遇。(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6.2 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2)如果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3~10万元罚款。(3)如果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 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技术保密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九条 合同附件9.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9.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通知 14.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14.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14.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