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本身不会创造绩效,并购后规模的扩大不一定能给并购方带来预期的绩效。并购能否给商业银行带来绩效不仅取决于并购的具体过程,关键是要看商业银行并购后能否进行有效的整合。商业银行并购的目的是通过实施并购和并购后的整合,获得商业银行发展所需的资源和能力,构筑和强化企业的核心能力,实现自身竞争力的提高。并购后的整合应落实三项基本准则(钟耕深等 2003),即实现协同效应、正确进行业务流程再造、构建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我国商业银行并购后整合也不例外。
1.要实现协同效应。商业银行并购的实质并不是银行规模的扩张,而银行竞争能力的提升,要警惕出现负协同效应。在我国商业银行并购中,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商业银行自身发展要求为原动力,避免政府过多的不恰当的干预。
2.并购后业务流程再造。并购后商业银行要求不仅坚持顾客导向,而且坚持其他利益相关者导向,通过搭建新的电子信息平台,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采用全新组织体系或系统化改造方法。
3.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这也是商业银行并购的核心所在。必须正确认识商业银行并购后整合过程的性质,提升并购后商业银行的核心产品开发能力,积极拓展业务领域,提升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