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焦作市民间投资增长较快,在促进经济增长、活跃城乡市场、扩大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990—2004年,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848.7亿元,其中:民间投资完成405.2亿元,所占比重为47.7%。十五年间,民间投资以年均28.0%的速度增长,增速比国有经济投资高 10.6个百分点;民间投资总量从1990年的2.96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18.71亿元,增长40.1倍;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由1990 年的30.5%上升到2004年的64.8%。
第一阶段是1990—1993年以城市集体企业发展创业和农民建房为主的发展阶段,民间投资比重较低。由于城市集体企业规模普遍较小,而农民长期依靠土地收成生活。因此,受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影响,民间投资比重不高。
第二阶段是1994—2000年以乡镇企业及农村基础设施迅速发展为主的阶段,民间投资比重提高。“八五”后期,随着乡镇企业各项优惠政策措施的到位和宽松的发展环境,加上乡村道路、“普九”教育、“小康村”等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村集体投资迅猛增长。这一阶段民间投资比重大幅提高。
第三阶段是2001—2002年,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关闭“五小”企业和治理环境污染力度的加大,乡镇企业发展一度受阻,农民收入增长乏力,使得城乡集个体投资意愿不足,投资行为不活跃。民间投资在低速徘徊。
第四阶段是2003—至今,近几年,随着国有企业改制及上市公司的增多,股份制经济和联营经济发展很快,加上民间投资领域的不断扩大,使民间投资比重迅速提高。2004年股份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投资增长200%,成为拉动民间投资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