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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不是认定股东身份的唯一标准思维导图

西风不相识
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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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不是认定股东身份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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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论文

导读: 我国目前认定有限公司股东身份以工商登记为准,股份公司股东身份以股东名册为准(无记名股票除外)。但在股权转让中,若公司怠于申请变更工商登记,股权转让仍应对公司生效,受让方可取得股东资格;在冒名出资、假名出资、隐名出资和股权信托中,认定股东身份也并非以登记为准。因此,工商登记(或股东名册)不是认定股东身份的唯一标准。应该重新审视“登记是股权转让的对抗要件”观点,将对抗效力区分为“对抗公司”和“对抗第三人”,完成股权登记只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并非对抗公司的必备条件,更不是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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