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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予他人撞死小孩 海南省司法厅负连带责任思维导图

无人在意
202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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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予他人撞死小孩 海南省司法厅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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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海南频道7月24日电(王焕娟)一王姓男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车牌为琼A921××的海南省司法厅小车撞人致死,经过屯昌法院一审判处王长某负主要责任,海南省司法厅负连带赔偿责任后,又经海南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受害人父母于今年6月19日拿到了法院执行人员送来的全部执行款共12万多元。据海南经济报报道,2006年7月12日21时许,被告人王长某无证酒后驾驶琼A921××号小轿车(车主:海南省司法厅)沿224线从屯昌线城往海口方向行驶,当车向左转进银座俱乐部大院时,碰撞到相向骑自行车过来的7岁儿童王浩,因头部受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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