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一〉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2周岁少年儿童,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都未成熟,难以处置日益复杂的交通环境,骑自行车上、下学参与交通,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而学校对此疏于管理。
二是摩托车的家庭化,许多的家长利用摩托车接送孩子上、放学,一部分人不考领驾照,不戴安全头盔,这些家长连自身的安全都保证不了,更谈不上能保证学生的安全。
三是从校车的运行技术条件分析。目前乡村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大都是客运中巴、自备小面包车,有的甚至还出现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未经安全检测和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危害十分严重。
四是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状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举足轻重的一环。然而,现状是,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还远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部分小学虽设立思想品德课,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仅占其中很小一部分,且多不作考试要求。中学基本上不设交通安全课,只是偶尔请交通警察到校给学生们讲讲法规。学生在最重要的成长阶段未能打好交通安全知识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