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表现:会车时,总希望对方先减速、先让路,于是自己的车不减速、不让路。会车时,遇阻碍物或水坑等,有意抢先通过,并占据对方车道。夜间会车,双方都等待对方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结果双方都开远光灯会车行驶。车辆档次不同,驾驶员的心理也不同。驾驶高档车的驾驶员认为我的车好,价格高,会车时对方应先让路;驾驶低档车的驾驶员则认为我的车价格低,不怕刮擦,对方应先让路。结果双方互不相让,都不减速。弯道行驶时,总认为不会会车。于是,途经弯道不鸣笛、不减速、不靠右侧行,存有侥幸心理。
预防对策:克服侥幸、麻痹、懈怠心理,以“减速、鸣笛、靠右行”作为会车的基本准则。驾驶中,要严格遵守基本的驾驶行为规范,同时积累驾驶经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在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下坡车如果已经到坡路途中,而上坡车还未上坡时,上坡车应当让下坡车先行。在没有划分中心线的道路和窄路、窄桥上会车时,双方应减速靠右通过,并要注意同向非机动车及行人的安全。如果会车有困难,有让路条件的一方应主动让对方先行。夜间会车时,特别是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必须距对面来车150米以外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以确保双方行车安全。值得一提的是,在比较窄的路段,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会车时,不准持续使用远光灯,以免酿发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