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指出:对于交通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受害人而言,除负有全责的以外,一般只要伤残等级较低在八级以内的,其合理损失的绝大部分通过法院起诉,是可以判决车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的。依照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依法承担赔偿后,剩余损失由相关责任方按规定分担和赔偿。由于机动车交强险赔偿具有公益保障性质,在相应的赔偿限额内,无论责任大小,均可获得足额赔偿。目前,交强险对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有责赔偿总限额为12.2万元。根据大连市现行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农业户口在八级以下(城市户口在九级以下)伤残级别的主要经济损失一般在12万元之内,如果案件有赔偿数额差别也主要是在误工工资高低和所花医疗费多少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