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后,一瓶白酒见底。这时,崔冲锋接到一个朋友打来的电话。电话中,朋友让崔冲锋帮个忙,到附近一处砂场找一下负责人。原来砂场地处偏僻,手机有时候没有信号,朋友通知砂场负责人次日要参加一个会议,但是电话打不通。无奈之下就想到让离砂场不远的崔冲锋到砂场亲自通知一下。
朋友的事情不能耽搁,崔冲锋放下酒杯就启动了自己家用的微货车。
十几分钟的车程转瞬就到了,临近砂场时,开着微货车的崔冲锋看到了路边检查过往车辆的交警。
当晚,平川交警大队的民警正在各个路段严查酒后驾车行为。晚9时20分许,在平川区电力路执勤的交警看到一辆车号为甘D·86012的微货车驶来,细心的交警发现该车可疑:速度不稳,且有掉头的迹象。执勤交警立即将该车拦停,带着满嘴酒气的崔冲锋下了车。
“当时一看他就喝了酒!”交警称,下车后的崔冲锋满脸通红,他们立即用酒精检测仪检测,发现他有酒驾嫌疑。
为了确认崔冲锋是否醉驾,交警将其带到附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三次检测发现崔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均超标。最后经甘肃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崔冲锋驾车行驶时其血液中的乙醇成分含量为115.7mg/100ml。
当晚被查处时,崔冲锋称自己只是喝了一口杯白酒,但是检测的结果显示他不仅仅是喝了一杯,据调查,当晚崔冲锋喝的白酒超过半斤。醉酒驾驶的崔冲锋语无伦次,声称自己是人大代表,但经过调查发现,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农民。
直到第二天,酒醒后的崔冲锋才承认了醉酒驾驶的事实。
崔冲锋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他不知道酒后开车要被判刑。
平川交警大队经过3天的调查取证后,认为崔冲锋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考虑到其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予以取保候审。为了及时让违法者受到惩处,5月12日,平川交警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崔冲锋移交到平川区人民检察院。
该案作为平川区查获的首例危险驾驶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平川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立即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经审查,办案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平川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小平告诉记者,醉驾从立法讨论到刑法入罪,一直备受社会关注。还未到5月1日,各地司法机关就已经在行动了,作为检察机关也不例外。所以,一接手崔冲锋案他们就比较重视。再说取证比较简单,两个小时内就办结了。
案件被起诉到法院后,由于案情简单,法院也采取简易程序,很快就开庭公开审理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