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过去我国刑法中没有专门设置针对危险驾驶行为的罪名,而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早就对此类行为有着明确的罪名和严厉的制裁措施。如今《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增加对醉酒驾车、飙车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也是我国与国际接轨完善自我法律体系的表现,更是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回应,值得肯定。此为醉酒驾驶入刑的社会意义。
其二,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由醉酒驾驶引发的案件有各种判例,有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死缓的,也有处以较重徒刑的,因为没有专门的罪名来统一定罪量刑,所以判决结果也不尽相同,在社会上引发了众多的争议和评论。现在醉驾入刑,就可以更加准确统一地指导司法实践活动,填补了法律在此方面的空白。此为醉酒驾驶的立法意义。
其三,醉驾入刑,肇事者违法成本大大提高,可以对贪杯司机起到更大的警示和威慑作用,能够更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此为醉酒驾驶入刑的警示意义和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醉驾入刑是很必要的,醉酒驾驶入刑问题也很值得关注和进一步研究。希望所有的司机朋友能够自觉遵守法律,珍爱生命,远离醉酒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