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任何地方不得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等措施相挂钩。自此,十堰新生儿凭出生证明即可落户。下文树图网为您详细介绍。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十堰新生儿凭出生证明即可落户》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十堰新生儿凭出生证明即可落户》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4030453083bec6d439aebc493df64b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