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小孩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据悉,中山市的相关文件已出台并下发至相关单位和部门,从本月22日即昨天起,全市公安部门已开始按新政策为出生小孩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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