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夫妻协议书,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则协议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法登记结婚。现根据公平、自由原则,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以下约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
(三)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甲、乙各自所有。若发生离婚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四)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分婚前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五)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婚前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婚前协议需要写明婚前财产的范围,要明确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归属、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跟时间要标明确,最后双方签字并写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