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第七条规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一)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4.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
代扣税款取得税务机关为此支付的劳务收入,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同时,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提供劳务收入。
代扣税款取得税务机关为此支付的劳务收入,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纳税问题的函》(桂地税函[2009]446号)*9条规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的有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第二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