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兴,就是感发意志,引譬连类,指诗歌的生动具体艺术形象可以激发人的精神之兴奋,感情之波动,从吟诵鉴赏诗歌中可以获得一种美的享受。诗歌的这种美学作用,可以使读者产生丰富的艺术联想。诗歌所引起的联想内容,有具体的,也有抽象的。如“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从这两句诗中联想到人的道德品质修养要在反复推敲中不断深入。孔子实际上已经接触到了文学的作用不只决定于作品本身的客观意义,也与读者本身有密切关系。文学的美学作用是由作者与读者共同创造的。
2、观,是就文学作品的认识作用而言的。观风俗之盛衰,考见得失,侧重诗歌所反应的社会政治与道德风尚状况以及作者的思想倾向与感情状态,观诗的客观内容和诗人的主观意图。从“诗可以观”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孔子对文艺与现实关系的理解。他要求文艺能比较具体、比较确切地反映现实的真实状况,体现了孔子文艺思想中的现实主义特征。
3、群,群居相切磋,是就文学作品的团结作用而言的。孔子认为文学作品可以使人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交流感情加强团结。孔子和弟子通过研究《淇奥》、《硕人》而统一了对人和礼的关系以及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的认识,便是群最好的例子。孔子所说的群,是在仁者爱人和泛爱众的基础上的群,而不是少数人以某种共同利益为基础的小宗派之群,如孔子所说的“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
4、怨,是就文学作品的干预现实、批评社会的主要作用而言的。既可以“怨刺上政”,也可以“怨亦不必专指上政”,怨的主体是指对现实不良政治的批判,也有对社会不合理想象的牢骚和不满,还包括婚姻爱情方面的不如意遭遇。孔子对怨的肯定,与他提倡的“仁”相联系。他允许百姓对不仁的现象直接通过诗歌来加以揭发,这正是孔子思想中的进步和民主因素的集中体现。它也是孔子对古代献诗讽谏传统一个理论上的概括与总结,并成为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发展史上的主要传统。
孔子的兴观群怨说对文学的社会作用作了相当全面的分析,他对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