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则中所考的知识点有:1、罪刑法定(1分)。2、不作为犯(2分)。3、因果关系(1分)。4、罪过与认识错误(11分)。5、刑事责任年龄(1分)。6、单位犯罪(1分)。7、犯罪未完成形态(3分)。8、共同犯罪(4分)。9、罪数(4分)。10、刑种(3分)。11、量刑情节:累犯和自首(5分)。12、刑罚执行:减刑(1分)。
以上可以看出罪过和认识错误、共同犯罪、罪数、量刑情节(主要是自首)是2010年总则的主要考点。
在分则的考察中,重点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5分)、侵犯财产罪(17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分)贪污贿赂罪(7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往的分值较低,在2010年显得很突出,但是所涉及的考点都比较普通,没有刻意为难考生。分则考题中共涉及27个需要掌握的罪名,其中重点罪名(分值较高,或者出现2次以上的)分别是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挪用公款罪、使用假币罪、信用卡诈骗罪。这六个罪名在以往的司法考试中也是重点。分则中第一次考察了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